进区条件
进区程序
园区服务
鼓励领域

 

进区条件    
(一)技术门类
   1、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
   2、机电一体化技术
   3、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
   4、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
   5、能源科学、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
   6、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
   7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
   8、先进制造技术

(二)进驻企业具有科研开发和生产行为,纯商贸经营企业除外,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。

(三)知识产权明确,科技开发项目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,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。

(四)遵守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不随意改变场地使用性质。

(五)产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要求。

(六)企业产权明晰,所有制性质明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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